列宁学校考试制度
为了加强考纪、考风,建设学风,促进良好教风,彻底形成教学凭能力,考试凭知识,考核凭成绩的正确观念。真实反应教与学的现状,为调整教学策略,改进学习方法,建立学困生档案,为有效调控教学管理,提供有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期学校要求组织考试四次(月考、中考、月考、终考)。其中月考由年级组统一组织;另外两次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采用全县统一试题,统一组织监考、阅卷、登分、汇总。科任教师“三不介入”即不阅卷,不监考,不参与登分、汇总。单元检测由教师自行决定。
二、四次考试教师都要汇总,做好试卷分析(期中、期末要求写出书面材料),反思个人教学得失,及时调整策略,加强学困生辅导,查缺补漏,并及时上交教务处各类资料。
三、四次考试都要填写学困生转化表,作为转化过程成绩。期中、期末成绩作为教师业绩考核的依据,并且调回全县所有同试题、同科目、同年级成绩对比考核。
四、每次考试都要认真组织,注意考风建设,严防走过程,败坏学风的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