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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学校考生守则

2010年11月02日 08:40:19 来源:华池县列宁学校 访问量:1455

列宁学校考生守则

1、必须按照考号入座,不准私自互换座位。开考后三十分钟不得入场,考试终了方可离开考场。

2、考试期间各班教室、宿舍、环境必须按时彻底清洁,若清洁不彻底或不清洁者,终止考试,进行清洁。

33—6年级考试一律用蓝、黑钢笔或圆珠笔答卷,不得用两种色笔答卷。答案书写在演草纸上、加附页或用不同颜色笔作答一律无效,严禁用铅笔答卷。一二年级只允许用铅笔作答。

4、考生除携带必备的直尺、圆规、三角尺、量角器、橡皮和书写工具外,不得携带其他任何物品(尤其计算器、书本等)入场,一旦带入,不论使用与否,成绩一律以0计算,并按作弊论处。

5.考场上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互相偷看、抄袭,不准夹带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递答案或交换试卷。

6.考生卷面有破损、污染、字迹不清等问题时,先举手,得到监考老师允许后,方可发问。如需上厕所,必须向监考教师说明,得到允许后,方可离开。

7.考生必须在试卷规定位置填写完整卷头(班级、姓名、考号),字迹要工整、清晰。

8.考生不得把试卷带出考场,若带出考场,则成绩无效。

9.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交卷后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喧哗。不准进宿舍,一律在操场复习。

10.若广大师生发现违纪违规考试现象,请拨打以下举报电话:

5371030139****9572136****1381

11.考试期间组织检查课本,若发现裁书等行为,以作弊论处并取消下学期免费教材享受资格及一切救助政策享受资格。

12.凡在考试期间有重大违纪现象、考试作弊或无理取闹等行为的,一律取消所有照顾政策享受资格,并按学校规定处理。

   

编辑: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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