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甘肃省教育网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有关单位:
入冬以来,我省各地各学校及幼儿园相继进入供暖期,为给师生创造一个温暖、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确保广大师生安全过冬,现就做好2012年冬季学校供暖安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冬季供暖安全工作。学校供暖工作事关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各单位要从关爱民生,关心师生身心健康的高度出发,切实解决好学校供暖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冬季防寒取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把该项工作作为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大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由行政一把手负责的冬季供暖保证体系,认真做好冬季供暖的协调和保障工作,严防因供暖工作而导致的人员伤害及供暖设施损坏事件发生。
二、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供暖安全监管。强化对农村寄宿制学校冬季取暖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对学校采暖设备例行检修,逐校建立安全工作台帐,对目前仍用燃煤火炉取暖的学校,必须配备必要的排烟、通风及报警设施和装置,防止煤气中毒和火灾事故的发生。有关学校要认真排查校外住宿学生情况,了解房东取暖设备等,加强与房东及学生监护人的联系与沟通,保证在校外住宿学生采暖安全。
三、保证供暖时间和温度,确保师生正常取暖。各学校(包括校外学生公寓)严禁以任何理由推迟供暖、缩短供暖时间、降低供暖标准。凡是师生在校期间,教室、办公室、公寓、餐厅、专用教室等场所的温度确保不低于16度。
四、做好冬季供暖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地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对师生开展有针对性、形式多样的安全防火及用电教育宣传活动,帮助教师、家长和学生掌握防火和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甘肃省教育厅
2012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