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学校炊事人员管理制度
职责:
(1)负责食品加工、操作间进行24小时值班管护 ;
(2)负责储藏室、加工间、餐厅、餐具等食堂区域卫生清扫、消毒、保洁;
(3)负责食品加工、出售和刷卡;
(4)负责食堂工作日志填写;
(5)协助管理员把好食品原料入口关
(6)负责食品24小时留样;
(7)负责提供每日食谱,每天提前领取第二天食品原材料;
(8)协助管理员管护维修食堂所有设施;
(9)负责食品质量和数量;
(10)负责操作间人员进入,非炊管人员不得进出。
要求:
(1)、所有炊炊事员必须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热心服务工作,持健康证明和厨师证明上岗;
(3)所有炊事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自身安全及食堂安全;
(4)不准携带危险物品、药品或随身饰物、别针等上岗,以免不慎掉入食品中造成严重后果;
(5)使用刀具或其它电器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避免一些因疏忽大意造成的自身伤害;
(6)、炊事人员身体必须绝对健康,每年学校统一组织炊管人员到医院进行体检。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凡患有五种传染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立即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经医生证明确已治愈,无传染性后才能恢复工作。
(7)、炊事人员要坚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帽);
(8)、仪表仪容符合要求(按规定着装、上班不戴戒指、耳环、男不留长发、女发不披肩、化妆淡而大方),工作服整洁合身,用帽子或发网固定头发,不准穿高跟鞋上班;
(9)、操作时不吸烟,工作时不做有碍服务形象的动作,如拍、抓头发、剪指甲、掏耳环、伸懒腰、剔牙、揉眼睛、打哈欠、咳嗽或打喷嚏时,要用手帕掩住口鼻等;
(10)、炊事人员要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11)、炊事员要努力钻研业务,提高烹调技术,做到色香味俱全,米饭软硬适当,促进师生的食欲,保证营养的质量。
(12)、炊事员要绝对服从食堂管理员的正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