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现新老人员平稳过渡和新旧政策有效衔接,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8号)和《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96号)相关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过渡范围、对象和对应等级
(一)范围和对象:试点市范围内在编、在职的普通中小学(民办学校)、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的教师以及市、县教研室等教育机构已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二)对应等级: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设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五个等级,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原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二、过渡办法
(一)现有在职的中小学教师,按照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与统一后的职称(职务)对应关系,以及现聘任的职务等级,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职称(职务)体系,并统一办理过渡手续。
(二)过渡后的各职(级)中小学教师超出新核定岗位结构比例的,通过退休、调离等自然减员逐步控制在新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
(三)对于已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未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保留原任职资格,按照职称(职务)对应关系,待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新的岗位聘用程序择优聘用,可不再参加评审。
(四)对未经省职改办批准,各地自行评审、自行颁发证书的资格一律不得过渡。原省上规定评审的各类小范围有效的高级职务资格在过渡时必须注明小范围有效资格。
三、过渡程序
(一)学习宣传。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中央两部有关文件精神和《甘肃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过渡的有关规定办法,使广大教师充分认识这次改革重大意义,全面了解职称过渡的范围、对象、程序和方法,积极主动地参与职称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市要充分认识改革试点工作的复杂性,妥善做好新老人员过渡和新旧政策衔接工作,平稳过渡,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二)组织准备。试点市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由人社、教育部门负责职称工作的领导主抓,选调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熟悉职改和教育工作的同志具体负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过渡工作顺利开展。
(三)材料报送。1、学校填表。由学校将每位获得职称资格的教师情况填入《甘肃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过渡登记表》(附表1)。
2、本人确认。由本人对学校填写的“附表1”中的内容进行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3、数据汇总。由学校根据本人签字确认后的“附表1”汇总填写《甘肃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过渡人员花名册》(附表2,注:高、中、初三级分别填写)。
4、过渡材料报送。包括:(1)本单位人员过渡情况报告;(2)《甘肃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过渡登记表》(附表1),一式三份;(3)《甘肃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过渡人员花名册》,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版用Excel生成。(4)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5)未办理资格证书及证书遗失者,须提供任职资格文件。
(四)材料审核与审批。申报单位及各级人社、教育部门对过渡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核申报材料是否真实、规范、完备。申报材料及证书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张。过渡人员花名册用A3纸张。高、中、初级人员过渡材料的审核与审批均按我省各级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申报、审核和评审程序、办法和权限,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人社职改部门审批。审批后的过渡人员不再换发新的资格证书。
(五)资料建档。各级人社、教育部门,在过渡工作完成后,对审批后的登记表、花名册(含电子版)等资料需完整建档,并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妥善存档保管。高、中级教师过渡人员花名册电子版报省职改办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加强人才工作决定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义务教育法、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具有重大意义。试点市务必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扎实做好过渡阶段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稳慎实施。人社和教育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过渡办法规定要求,周密部署,精心安排,规范程序,稳慎实施,加强协调和沟通,妥善处理好过渡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三)严格审查,保证质量。认真做好过渡人员的资料核查工作,对申报过渡人员的执业资格、任职资格、聘任情况等相关资料要认真查验核对,防止借过渡时机弄虚作假和违规聘用等问题的发生,对过渡中的违纪违规行为需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抓紧时间,按期完成。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过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试点市要集中精力、积极有序开展,确保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工作于2012年11月底前完成。对取得2011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要在过渡工作开展前按原聘用程序和要求完成聘用工作,再统一进行过渡。
附表:
1、甘肃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过渡登记表
2、甘肃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过渡人员花名册
附表1:
甘肃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过渡登记表(一式三份)
姓名 |
| 性别 |
| 任教 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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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 间 |
| 出生年月 |
|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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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过 渡 前 | 专业技术职务 资格 | 任职资格 文号 | 取得任职资格时间 | 现聘专业技术职务 | 首次 聘任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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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渡 后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 小范围有效 资格名称 | 所聘专业 技术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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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确认意见 |
签名: 2012年 月 日 | 学校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教育局意见 |
盖章 2012年 月 日 | 县人社局意见 | 盖章 2012年 月 日 | 市教育局意见 | 盖章 2012年 月 日 | ||||||
市人社局意见 | 盖章 2012年 月 日 | 省教育厅意见 | 盖章 2012年 月 日 | 省人社厅意见 | 盖章 2012年 月 日 |
注:1、现为小范围有效高级资格人员,要在过渡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栏内填写小范围有效资格名称。
2、获得小范围有效高级资格后又“小转大”的人员,要在过渡前“任职资格文号”栏内填写两个资格文号,“取得任职资格时间”、“首次聘任时间”均填写小范围的时间。
附表2:
甘肃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过渡人员花名册(一式三份)
序号 | 现工作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毕业时间 | 参加工作时间 | 原专业技术职务 资格 | 任职资格文号 | 原取得任职资格时间 | 原聘任时间 | 过渡后专业技术职务 | 小范围 高级资格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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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按高、中、初级别分类填写。2、现为小范围有效高级资格人员要填写小范围名称。3、用Excel制表,用A3纸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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