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2017〕42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2017〕6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和我省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目标,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提高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能力,缩小县域义务教育城乡和校际差距,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政策措施有效实施,如期实现“两个确保”的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在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过程中,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先行一步,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发展。通过几年的努力,到2020年,在全省创建一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带动全省义务教育实现基本均衡发展目标。
三、工作要求
(一)督导评估的对象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对象是县(含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和国家划定的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以下统称县)。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认定三年以上;基本均衡发展认定后年度监测持续保持较高水平。
(二)督导评估的内容与基本标准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包括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其中,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三个方面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的指标要求进行评估,社会认可度按照《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认可度调查实施方案》进行。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县不得申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存在以考试方式招生、存在违规择校行为、存在重点学校或重点班、存在“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编外教师的情况;教育系统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有弄虚作假行为。
(三)督导评估的程序和方法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县级政府按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规定的各项要求,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自查自评。自评达到优质均衡评估要求的,向市州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
2.市州政府复查后,于8月30日前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提出申请,报送市州复查报告和县级政府自评报告。
3.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认可度调查实施方案》,采取网络问卷与现场问卷相结合的办法,对提出申请的县开展社会认可度网络问卷调查。
4.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12月30日前对提出申请的县进行督导评估,评估前向社会公告,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5. 通过省级督导评估验收达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县,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于次年3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及有关申报表报送教育部,申请审核认定。
四、科学规划,稳步推进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重在建设。各市(州)要结合我省“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综合考虑新型城镇化和生育政策调整带来的社会变化,在如期实现“两个确保”的目标基础上,立足实际,面向未来,规划先行,稳步推进。各市(州)要组织所辖县(市区)认真学习国务院、省政府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准确把握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标准要求,指导各县深入调研、科学论证,结合实际、做好规划。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定具体的工作推进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
五、材料报送
(一)工作规划和方案。各市州于2018年1月15日前,将未来5年(2018—2022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规划及有关县创建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报省教育厅。
(二)申报材料。申请省级督导评估材料须经市级政府同意,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机构加盖公章报送。市级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每年的8月30日前。
市级报送材料(一式3份)主要有:
1.市级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报告。
2.市级对县的复查报告,其中包括市级对被评估县的总体评估结论,以及对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等涉及《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申报表》各项评估指标的结论。
3.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申报表。
4.申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的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相关政策文件汇编(仅报电子版)。
5.市级申报前在网站上对申请县的公示截图。
以上材料须同时报送电子版。申报材料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
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
2.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申报表
3.甘肃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创建规划表
4.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认可度调查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