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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甘肃省教师人文素养提升工程的通知

2014年11月04日 21:08:05 来源:甘肃省教育厅网站 访问量:2110
甘教师〔2014〕12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内涵修养和业务能力,2014年9月5日,甘肃省教育厅启动了以“甘肃教师学苑”、“陇原优秀教师群英馆”为主要内容的甘肃省教师人文素养提升工程(以下简称“人文素养提升工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动员。“人文素养提升工程”是继我省2013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师德师风建设成果,健全和完善“三纳入两渗透一否决”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市(州)教育局和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类学校要把“人文素养提升工程”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强有力抓手制定工作计划,把提升教师人文素养与政治学习、绩效考核紧密结合起来,关注“陇原优秀教师群英馆”;利用“甘肃教师学苑”学习平台,完成“教育资讯、人文素养、教学风采”等模块的阅读学习。(学习方法见附件1)
    二、强化管理,注重考核。“人文素养提升工程”将作为各级各类教师的必修课,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认定。“人文素养提升工程”办公室设在省电化教育中心,负责“人文素养提升工程”统筹安排、日常管理等工作。请各市(州)、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鼓励高校教师加入“甘肃教师学苑”进行学习,学习成绩暂不纳入学分管理体系。要求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师广泛参与“甘肃教师学苑”平台学习阅读。(“甘肃教师学苑”每年发布96期内容,每期按0.25学分计算,共计24学分。具体认定办法见附件2)
    三、合理使用,确保安全。各市(州)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引导教师科学合理使用“甘肃教师学苑”移动学习和网络学习平台,保证平台安全,倡导教师在平台中传递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正能量,坚决杜绝教师利用平台传播不良信息的行为,平台出现故障或不能正常登录请及时与管理员取得联系解除问题,保持平台正常运行。
    四、积极投稿,开展互动。各市(州)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引导教师积极参与“甘肃教师学苑”的共建共享工作,鼓励广大教师利用业余时间撰写教育教学、工作实践类的文章并向“甘肃教师学苑”投稿,或推荐文学、艺术、音乐、科普、历史、地理等方面的优秀文章,供全省教师阅读,文章被采用后,将会获得一定学分的奖励。广大教师充分利用“人文素养提升工程”搭建的平台,开展教育教学方面的集体活动,进行教育政策方面的了解咨询,形成全省教师与教师、教师与专家、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推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
    联 系 人:甘肃省电化教育中心  雒军刚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lj****@163.com
    投稿地址:****(个人空间)
    附件:
    1.甘肃教师学苑及学习方法.doc
    2.甘肃教师学苑学分管理办法(试行).doc
    3.甘肃教师学苑移动学习平台操作手册.doc
    4.甘肃教师学苑在线学习平台操作手册.doc
   
甘肃省教育厅
2014年10月27日
编辑: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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