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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县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2016年10月24日 18:05:09 访问量:1175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县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甘教督〔2013〕9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甘政发〔2012〕120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甘政办发〔2013〕102号)精神,指导全省各地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督〔2012〕3号)和《国家教育督导团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教督〔2012〕1号)要求,省上制定了《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各项工作。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

                          2013年6月28日

 

 

 

 


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估标准

评分办法

扣分说明

A1
入学机会
(20分)

B1
权利保障
(15分)

C1.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体系。

5

1.无有关文件、2.未列入发展规划、3.未列入财政保障、4.无工作机构、5.未建立档案分别扣1分。

 

 

C2.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

5

1.未建立关爱体系、2.未建立留守儿童登记制度、3.未建立教师与留守儿童家长联系制度、4.联系留守儿童家长记录不完善、5.应有定期开展活动的记录。分别扣1分。

 

 

C3.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得到保障,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80%。

5

1.无确认、登记和组织入学制度扣1分;2.30万人口以上无特殊教育学校扣1分,建设标准不达到国家要求扣1分;3.入学率低于80%扣2分。

 

 

B2
招生改革
(5分)

C4.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县域内初中的比例不能低于省上规定的标准,并逐步提高。

5

1.未按规定下达招生计划扣1分;2.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法择优录取新生扣1分;3.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招生指标不按规定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扣1分;4.计划落实不到位扣1分、5.没有做到逐年提高扣1分。

 

 

A2
保障机制
(25分)

B3
管理机制
(5分)

C5.县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度、监督和问责制度。

3

1.未成立领导小组;2.未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3.无监督和问责机制;4.未制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5.未纳入县级政府及领导干部教育考核、6.规划、制度、问责没有落实分别扣0.5分;

 

 

C6.教育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初步形成。

2

1.无有关文件;2.未列入发展规划;3.未列入财政保障;4.无工作机构、未建立档案分别各扣0.5分。

 

 

B4
经费投入
与管理
(16分)

C7.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近三年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逐年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以上。

3

1.教育经费未单列扣1分;2.地方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不达到规定比例或近三年只要有一个年度比例未增长即扣1分;3.只要1个年度未达到4%扣1分。

 

 

C8.近三年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即财政性教育经费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在校学生人均教育经费逐年增长、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

6

近三年教育经费未达到“三个增长”每项每年扣1分。

 

 

C9.认真落实省上已确定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的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并主要用于义务教育。

2

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的比例低于50%每年度扣0.5分。

 

 

A2
保障机制
(25分)

B4
经费投入
与管理
(16分)

C10.认真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2]5号),内外资企业和个人教育费附加一律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实际缴纳税额的3%足额征收;开征地方教育费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2%征收;地方政府分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等费用后,按10%比例计提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地方政府留成的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公益金,按10%比例提取教育专项资金。并主要用于义务教育。

5

1.不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扣1分,征收后不全部用于教育,视程度扣1-2分;
2.按规定比例足额计提土地出让金教育专项资金扣1分,征收后不全部用于教育,视程度扣1-2分;
3.按规定比例从地方政府留成的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公益金提取教育专项资金。并主要用于义务教育扣1分。

 

 

B5
学校标准
化建设
(4分)

C11.编制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

2

1.无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扣0.5分;2.未完成年度规划目标任务扣0.5分;3.校园用语用字不符合国家和省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及标准的扣1份;4.标准化学校建设个别学校指标未达标的酌情扣分。

 

 

C12.制定并有效实施了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向薄弱学校倾斜。

2

1.无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扣1分;2.未制定和落实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政策扣1分。

 

 

A3
教师队伍
(35分)

B6
绩效工资
(8分)

C13.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

4

1.未制定绩效工资实施细则扣1分;2.不按规定落实绩效工资制度酌情扣1-3分。

 

 

C14.县级政府要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学校要给予适当倾斜。

4

1.未落实绩效工资所需经费扣2分;2.未制定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政策扣1分,3.未落实倾斜政策扣1分。

 

 

B7
教师编制和结构
(10分)

C15.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上有关文件精神,配齐中小学教师,即小学教职工与学生比城市为1∶19,县镇和农村为1∶21,专任教师占教职工总数比为91%以上;初中教职工与学生比城市为1∶13.5,县镇和农村为1∶16,专任教师占教职工总人数比为85%以上。

5

1.未按编制配齐中小学教师扣2分;2.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际间师生比较差距较大扣1-2分;3.存在专任教师比例不达标学校扣1分。4.高职称、高于规定学历的教师配置明显不均衡扣1分。

 

 

C16.实行教师资源统筹管理与合理配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学科配备合理;学校间教师专业、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基本均衡。

5

1.县域内学校学科教师配备不合理视情况扣1-3分;2.校际间教师专业、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结构不均衡扣1-2分。

 

 

A3
教师队伍
(35分)

B8
教师交流
(5分)

C17.建立科学有序的教师(校长)交流制度。中小学教师的管理和合理流动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实行县域内教师校长定期轮岗交流和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或教学点工作,探索建立中小学城乡教育“区域联动,整体推进,共同发展”的合作联盟模式,促进教师合理流动。

5

1.未建立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制度扣1分;
2.有制度落实不力扣1分;
3.未建立县域内教师校长定期轮岗交流和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扣1分;
4.教师城乡、校际间交流人数年均未达到教师总数5%的扣1-2分。

 

 

B9
教师培训
(12分)

C18.健全教师培养培训机制,制定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和培训计划,建立教师继续教育激励机制;对教师实行每五年一个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分类分层分岗培训任务。

6

1.未制订教师继续教育规划扣1分;2.未完成年度培训计划扣1分;3.未建立教师继续教育激励机制扣1分;4.未完成5年轮训培训扣2分;5.抽样人数中5年未完成360学时培训人数达到10%以上扣1分;6.未落实教师培训“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各扣1分,扣完为止。

 

 

C19.认真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甘政发〔2012〕121号),做到教师培训经费专款专用。市(州)、县(市、区)财政按教师年度工资总额的1.5%安排本级教师继续教育专项经费。各地和各中小学将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用于教师培训;县级财政按需要设立教师培训专项资金。

6

1.县级教师培训经费未达到教师年度工资总额的1.5%扣1-3分。
2.学校教师培训经费未达到公用经费5%的扣1-3分。

 

 

A4
质量
与管理
(20分)

B10课程实施(3分)

C20.全面落实各学科课程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按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2

开齐课程、不开足课时扣1-2分。

 

 

C21.开好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1

未按规定开设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扣0.5分,扣完为止。

 

 

B11
办学行为
(4分)

C22.学校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服务区域,组织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学校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教师,不举办校中校,不设重点班或实验班,不得占用法定休息时间给学生补课。

2

1下达升学指标,2公布升学率信息,3依据升学考试成绩排名,4以升学考试成绩奖惩学校和教师,5设重点校、快慢班或重点班。上述情况有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C23.遵循教育规律,中小学教学班额符合省定要求,学校办学行为规范。

2

1.中小学教学班额不符合省定要去的扣1分;2.有违反办学行为的扣1分;

 

 

A4
质量
与管理
(20分)

B12
课业负担
(2分)

C24.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2

1.强迫学生参加兴趣特长活动的扣1分;2.学校利用节假日补课扣1分;3.有滥订滥发教辅材料现象的各扣1分;4完成书面家庭作业的时间有违反省上规定的扣1分,扣完为止。

 

 

B13
巩固率
(2分)

C25.认真落实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小学无辍学现象,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残疾儿童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2%以下。2015年前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县,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0%以上;2016-2020年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县,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

2

1.小学、初中入学率未达标的各扣1分;
2.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不达到规定目标值的扣1分。

 

 

B14
教育教学
质量
(6分)

C26.学校应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学生学业成绩合格率小学达100%,初中达到98%以上。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合格率不低于93%。

2

1.学生学业成绩合格率小学未达到100%,初中未达到98%以上扣1分;2.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合格率低于93%扣1分;3.未按要求开展小学科学实验的扣1分,扣完为止。

 

 

C27.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学生行为规范合格率达到98%以上。

2

学生行为规范合格率未达到98%以上酌情扣1-2分.

 

 

C28.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小学、初中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达到98%以上。

2

1.贯彻执行两个《条例》、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工作不到位扣1分;2.小学、初中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不达标各扣0.5分。

 

 

B15
安全工作
(3分)

C29.校园安全管理、周边环境治理、校车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责任明确,落实到位,学校安全有保障。

3

1.无维稳长效机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扣1分;2.学校周边存在安全隐患或不稳定因素酌情扣1分,3.近三年学校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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