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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关于规范中学教师评审高级职务论文要求的通知

2016年02月23日 18:55:26 访问量:1549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教育厅

                        甘人职〔201155 

       关于规范中学教师评审高级职务论文要求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直有关部门:

2004年,省职改办下发了《甘肃省职称评定中论文要求及刊物级别认定办法》(甘职改办〔20047号),对我省职称评定中论文要求及学术刊物级别的认定做了明确的规定,有力地促进了教育教学研究的开展,对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由于近年来,各类报刊、杂志种类繁多,质量参差不齐,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教师晋升职称对论文的需求,非法办报办刊谋取利益,造成了一些中学教师对论文的级别、质量、真伪判别不清,一些教师的论文发表在非出版部门批准的报刊、杂志上,影响了教师职称评审。为了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中学教师评审高级职务对论文的要求,提高教师论文质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凡申报评审中学教师高级职务时,须在新闻出版部门批准,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省部级期刊和报纸上,或在正式出版的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上,或在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有内部刊号的省部级期刊和报纸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2、在期刊和报纸的增版、专版、增刊、副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不作为评审职称的论文依据。

3、教师在期刊和报纸上发表论文,要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网站上查实该期刊和报纸是否经批准、注册,或能向省级新闻出版部门查询,防止发表在假报纸或期刊上,影响职称评审。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查询方法:

进入****后,再点击“新闻机构查询服务”或直接进入****cms/cms/website/zhrmghgxwcbzsww/SearchService/xwjgcx.html。

4、各市州人社局、教育局要在审核申报材料时严格把关,对申报人提交的论文期刊和报纸要上网核实,对在未经出版部门批准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予受理。

此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肃   省   教   育  厅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编辑: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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