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活动 > 学好用好《准则》《条例》 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

学好用好《准则》《条例》 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

2015年12月14日 22:28:32 来源:甘肃廉政网 作者:李学宏 访问量:1675



中共庆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李学宏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一正一反、相互配套,既强调自律、立德向善,又强调他律、立规惩处,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为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明确了对照标准、提供了衡量尺子,使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有规可依、有据可循。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学好用好“两部法规”,切实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深做实做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学深悟透、找准定位,切实转变监督执纪理念


  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从研读党章入手,联系历史、把握当下,捋清来龙去脉,探究两项法规的理论根源,真正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对照检查、学思践悟,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找准职责定位,切实转变监督执纪问责理念,以学习的成效引领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
  一要把握高线和底线的关系,既坚持高标准引领,又强化底线防守。新修订的《准则》,为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是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新《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列出“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明确了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要点、标准、尺度。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准确把握这一高一低的立意内涵和立法精髓,使之成为党员干部从政用权、修身齐家的金科玉律,把树“高线”、守“底线”转化为具体行动。
  二要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既突出抓好“关键少数”,又重视管住大多数。新修订的《准则》在对象上做“加法”,针对原《准则》适用对象过窄的问题,将适用范围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同时,突出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出了比普通党员更高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干部要深刻认识“对象更全”“要求更高”的本质内涵,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从“管少数”转向“管全体”,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切实抓好每一棵树木的健康成长,使整个“森林”生机盎然。
  三要把握纪律与法律的关系,既注重治标,又要突出治本。修订的《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对党员遵守“六大纪律”,作出了明确具体的纪律规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干部,要切实解决以往工作实践中监督执纪问责无法落到实处,使纪委成了党内“公检法”、纪律审查成了“司法调查”的问题,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运用好党纪党规“戒尺”,始终用纪律和规矩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从“盯违法犯罪”转向“盯违纪违规”,既治标又治本,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增强遵纪守规、廉洁从政的政治自觉,最大限度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逐步健全“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良好机制。
  

       以规为绳、做实做细,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准则》和《条例》作为党内法规,都是“带电高压线”,执行中决不能只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必须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让。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党章赋予的职责,把《准则》和《条例》作为基本准绳,着眼解决管党治党、执行纪律“宽、松、软”和干部作风“虚、漂、浮”的问题,切实把监督执纪问责做细做实,真正让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立起来、执行到位。
  一要常督常察,做到防患未然。要把《准则》和《条例》作为各级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纪律“红线”,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着重加强对全市上下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用“两部法规”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要不断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充分发挥巡察工作的利剑作用,延伸监督触角,让各级党员干部感到监督的“存在感”,随时咬耳扯袖、及时提醒,切实把严明纪律的要求体现到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之中,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要抓早抓小,落实纪在法前。要克服能力不足的危险,转变惯性思维,从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处置到纪律审查、案件审理等各个环节,都要坚持以“两部法规”为准绳,以“四种形态”为标准,进行分类处理、从严执纪。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综合运用提醒函询、诫勉谈话、党政纪处分等办法,对当事人予以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前移关口、动辄则咎,主惩小恶、以诫大恶,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
  三要严查严惩,维护党规权威。要继续保持惩治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态度,把握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后、两项法规颁布后“三个重要时间节点”,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重点人”,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让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同时,对守纪不严、执纪不力,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领导干部,实行“一案三查”,通过强有力的追责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率先垂范、真抓严管,塑造忠诚干净担当新形象


  “惟正己可以化人,惟尽己可以服人”。纪检干部作为监督执纪者,在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中,必须带头抓学习、抓执行、抓领导、抓成效,立纪从严、划清底线、坚决落实,真正把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体现到干部队伍建设之中,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使两项法规精神根植于心、落实到位。
  一要带头学习宣传。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对《准则》和《条例》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把握好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把“两部法规”刻在心田、印在脑中,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同时,市纪委将发挥廉政网站、新闻媒体的作用,在电视、网站开设专版专栏,及时推出系列化、专题性、有份量的深度报道和评论言论,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学习了解,使两项法规的内容和精髓家喻户晓,让广大群众拿着“放大镜”看待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监督党员干部做人做事。
  二要从严遵纪守规。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把遵守“两部法规”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唤醒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始终以高线标准和底线要求衡量、对照、检验自身的工作,带头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高压线,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坚决防止“灯下黑”,进一步完善自我监督约束机制,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违规违纪问题,用铁的纪律打造党和人民信任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三要大力倡树新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握《准则》中“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要求,围绕“公与私”“廉与贪”“俭与奢”“苦与乐”等核心,积极挖掘传统文化和红色廉政文化资源,广泛征集并在主流媒体发布、解读一批家规家训,大力弘扬传统文化,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廉耻之心、戒惧之心,启迪道德觉悟,提升道德情操,树立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道德风尚和文明形象。

编辑:高发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搜索框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陇ICP备19002522号-1
甘公网安备 62102302000114
联系地址:甘肃省华池县南梁镇街道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