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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公用经费管理的意见

2014年09月22日 13:02:45 访问量:1602

庆市财教〔2014〕73号

各县(区)财政局、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深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持续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特别是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实施以来,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大幅增涨, 管理机制和制度进一步健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有力地保证了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但从各项审计、检查的情况来看,个别县(区)、部分学校公用经费管理仍存在责任不明确、制度不健全、管理不精细、监督不到位、开支随意性大、使用效益低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资金运行,强化公用经费开支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提高经费使用绩效,杜绝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规范学校公用经费管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学校是教育经费使用的最基层单位,公用经费管理是否规范直接影响着教育行风和教育形象。加强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精神,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体现,是推进依法治教、促进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是提高学校执政能力、建立现代学校管理制度的内在要求,是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更是从源头上预防教育经济犯罪、避免国家财产损失的治本之策。各县(区)、各学校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明确责任,牢固树立清廉治教、服务师生的理念,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进一步增强规范学校公用经费管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认真学习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不断健全完善教育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及时纠正和防范公用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构筑教育资金安全使用的制度保障体系,确保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工作正常高效、科学规范。
    二、完善措施,进一步推行学校公用经费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公用经费管理的核心。建立健全学校预算管理制度,是合理配置有限资源、规范学校经费管理的关键。要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甘肃省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甘财教〔2006〕4号)支出范围和《预算法》及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财务收支预算制度,全面强化学校经费预算管理。要按照“以收定支,精打细算,厉行节俭,规范管理,从严支出,保证运转”的原则,细化学校经费预算收支科目,并将经费预算合理安排落实到具体项目、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力求将预算编细、编准、编实、编全。要严格预算编制申报审批。各学校每年年初编制的经费预算收支计划,要首先提交校务行政会和教代会讨论审议。审议通过后,专题汇报教育主管部门,再经局务会议审定后上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要强化预算执行的约束力。各学校要在财政部门审批下达的年度财务收支预算的基础上,制订学校年度财务管理工作实施计划,坚决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列支”。同时,各县(区)要落实学校财务收支学期上报制度,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的刚性。各学校每学期放假前均要将学期内经费开支预算执行情况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以便做好同类支出项目分析比较,发现管理漏洞和问题,督促学校纠改和完善,提高预算的执行力。
    三、勤俭办学,进一步提高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绩效
    公用经费的合理支出是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正常开展的关键。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学校的财务活动,提高民主理财、科学理财水平。小型基建维修和零星物品购置项目,实施前必须先向教育主管部门申报,经相关股室现场勘察、提交局务会议审定后方可实施,杜绝学校随意上项目、重复搞购置、盲目花经费的现象。凡属政府采购的必须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办理申报手续,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各学校要坚持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开源节流,勤俭办学,严格执行公用经费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学校所有支出要实行校长负责制,对于大额资金的使用要由校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要加强冬季取暖期用煤采购、入校验收管理,对教学办公区和师生宿舍生活区冬季应采取错时供暖,降低取暖费支出。学校要整合人力资源,减少临时用工,部分搬运物品等轻体力劳动应提倡师生自主完成,削减劳务费支出。要规范学校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切实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培训学习人数、次数;学校确需组织教师赴外地进行业务学习培训的,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签字、主要领导批准,严禁借考察、学习、培训等名义公款旅游,坚决制止参加没有实质内容的考察培训活动。
    四、加强监管,进一步落实公用经费管理监督机制
    各县(区)要整章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校财局管”制度。各学校要建立和完善严密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做到事前防范、事中管理、事后监督,防微杜渐,防患未然。要实行校务公开,建立健全教代会议事制度。各学校公用经费支出要严格实行“总务主任审核,分管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单笔经费支出审批权限要严格按照县(区)《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重大财务事项要民主讨论、集体研究,重要经济活动要有教师代表参与,纪检、工会等部门全程监督,扩大职工管理财务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教职工民主理财的积极性。要切实落实公用经费公示制度。各学校要将年初编制的公用经费预算支出计划和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实施计划,采取不同形式及时进行通报和公示,主动接受教职员工监督。公示内容要翔实到每项经济业务预算价、招标价、结算价、结算方式、承揽企业、校方参与人等,增强经费开支的计划性和透明度,杜绝经费支出的随意性和暗箱操作,做到依法理财、民主理财和规范理财,确保学校每项经费开支有依据、有来源、有保障、有效益、有监督。要建立健全公用经费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校长是财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主要责任人,总务主任和会计、报账员是直接责任人。各责任人员要依法履职用权,互相监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管理工作失误和违纪违规问题要实行责任追究。要全面加强财务管理队伍建设。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配备财务管理人员,所确定的财务管理人员既要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又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并确保学校的会计、报账员、采购、保管等不相容职务分离。要严格对财会人员的管理,鼓励财会人员积极进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不断适应新时期财务管理工作需要。
    各县(区)财政局、教育局要对各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挤占、截留、挪用公用经费,乱发钱物等行为,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从严追究学校校长及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学校要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每学期末要向教育主管部门报送财务活动分析和财务报表,年末要汇报学校财务管理、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

庆阳市财政局     庆阳市教育局
 2014年9月16日

编辑: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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