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要加强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确保红色江山永不变色。”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展现我校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实现美丽的中国梦。华池县列宁学校特举办“传唱红色经典,献礼建党百年”红歌演唱比赛活动。
一、活动目的
为庆祝党的百年华诞,进一步牢记党的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用经典的红色旋律激发学生爱党爱国情感,传承红色基因。
二、活动主题:传唱红色经典 献礼建党百年
三、参与对象:1-8年级全体学生
四、活动时间、地点
时间:拟定于6月11日
地点:景文楼前
五、活动具体要求
1.全员参与。每班学生全部参与。
2.形式要求。集体合唱红歌。
3.赛出风采。服装整齐、声音响亮;学生整体精神面貌良好。
4.专人指挥。各班可安排学生或班主任担当指挥。
5.配乐自选。各班根据需要自行选择配乐伴奏,学校不做统一要求;但须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6.演唱形式:班级自选两首红歌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大合唱。
7.比赛次序:各班最迟于5月20号前将合唱曲目报教务处,抽签确定次序。
六、评委、比赛评分标准及奖项设置:
评委:方向阳 蒋仕奇 廖喜龙 李 博 王省红 丁建俊 寇 生 李文欢 赵彦东
(一)比赛评分标准:满分10分,各参赛队最后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终取平均分。
1.歌曲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向上。(2分)
2.学生精神饱满、服装整齐,台风良好,列队快、静、齐。(3分)
3.歌声嘹亮,表情丰富,节奏稳定,艺术表现力强。(3分)
4.班级活动氛围浓、能服从安排、上下场秩序井然。(1分)
5.指挥节奏准确,有感染力和表现力。(1分)
(二)奖项设置:
一年级--三年级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四年级--六年级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七年级--八年级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七、活动注意事项
1.为保证本次歌咏比赛有序开展,全校教师要积极参与、通力合作,认真组织排练工作,确保学生以高度的热情投入到唱红歌活动中去。比赛期间,各班主任负责会场秩序和卫生。本次比赛会场纪律计入班级量化。
2.歌曲排练由各班班主任组织负责,音乐教师协助;班主任结合音乐教师针对本年级学生的年龄特点选择合适的革命红色歌曲,在班级里利用课间、音乐课等时间进行循环播放,达到耳熟能唱的效果。尤其是音乐课上,音乐教师对所选歌曲要认真进行专项指导,力求每个学生学会、学精。
3.要注重此次活动的安全工作,在各个阶段都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采取切实有效地措施,确保学生的安全。
4.各班接到通知后,合理安排时间排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