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省食药监局、省教育厅印发《甘肃省2012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推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签订2012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方案》确定,2012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重点是督促辖区内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获得餐饮服务许可,是否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是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执行原料采购和加工制作要求,是否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存在违规加工制作冷荤凉菜和豆角行为,是否存在违规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行为,留样管理是否规范,对监管部门的整改要求是否落实到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等。
信息来源:兰州晚报 田小东
严禁学校食堂使用亚硝酸盐
出处:兰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