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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5年06月21日 07:58:26 来源:庆阳市教育局 访问量:1548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奉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教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增强教师工作的荣誉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我市教育事业提质发展,根据庆市教发200889《庆阳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奖励办法》精神,决定在教师节前后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一批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现就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在职教职工;市、县区、乡镇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工作者。

二、表彰类型及条件

今年表彰的类型有:庆阳市模范校长、模范教师、模范班主任,庆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

评选条件严格按照庆市教发200889《庆阳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奖励办法》进行。

三、评选要求

1、评选程序要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层层筛选,组织审定,推荐报告以正式文件上报。 

2、各县名额分配要注意各学段教师分布比例,原则上小学教师(含幼儿园教师)数量应达到下达推荐名额的50%以上,初中教师推荐人选不低于中学的50%,教学一线教师不得少于90%职业学校、乡镇以下学校应占一定比例。

3、规范程序,严格条件,不搞论资排辈,不搞平衡照顾,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保证评选质量。

4、在本单位、本县区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监督。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姓名(名称)、简要事迹,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报送材料。①推荐报告(2份);②《庆阳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审批表》(2份);③《庆阳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情况简表》(2份);④《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⑤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业绩材料复印件(1份);⑥公示报告(1份);⑦先进事迹材料(2份);⑧《庆阳市晋职晋升等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1份)。上报材料不得更改表格样式,对于荣誉、事迹较多的人员,要尽量压缩内容或缩小字号填写,材料一律用A4规格的纸张正反打印。评选材料及电子文档务于 2015 7 10 前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电子附表请到庆阳教育信息网教育人事栏下载。

 四、推荐名额分配

 具体推荐名额详见附表。

庆阳市教育局

2015 618

附件1
2015年全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合计模范校长模范教师模范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
 17815964522
西峰区2221253
镇原县2931574
 2931574
正宁县1711042
合水县121731
华池县121731
  2221253
庆城县1711042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2 11 
市直教育系统161762

 

编辑: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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