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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庆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4年04月10日 19:04:39 来源:庆阳教育信息网 访问量:1854

庆市教发〔2014〕46号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我市教育事业提质发展,根据《庆阳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奖励办法》(庆市教发〔2008〕89号)精神,决定在教师节前后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一批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就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在职教职工;市、县区、乡镇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工作者。
二、表彰类型及条件
今年表彰的类型有:庆阳市先进集体,庆阳市功勋校长、功勋班主任,庆阳市教育名师,庆阳市模范校长、模范教师、模范班主任,庆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
评选条件严格按照《庆阳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奖励办法》进行。其中,功勋校长、功勋班主任、教育名师原则上要从获得县级及以上先进称号的人员中产生,所推荐对象要师德表现突出感人,教书育人成绩显著,在推动学校发展、县区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方面起到骨干示范作用,在本县区、本学科领域乃至全市教育系统有较大影响和知名度。
三、评选要求
1、评选程序要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层层筛选,组织审定,以县区教育局正式文件上报;基金会成员单位所属学校以主管部门正式文件上报。
2、名额分配要注意各学段教师分布比例,原则上小学教师(含幼儿园教师)数量应达到下达推荐名额的50%以上,初中教师推荐人选不低于中学的50%,教学一线教师不得少于90%,职业学校、乡镇以下学校教师要占一定比例,教育名师要兼顾各个学科。
3、规范程序,严格条件,不搞论资排辈,不搞平衡照顾,保证评选质量。对县校推荐的功勋校长、功勋班主任、教育名师人选市上将视推荐对象业绩,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综合确定表彰数量及对象。
4、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监督。
5、报送材料包括推荐报告,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学校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先进事迹材料,《庆阳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情况简表》各一份,《庆阳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申报表》《庆阳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申报表》,一式两份,同时按照《关于转发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口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工作的通知》(庆人口委发〔2011〕10号)要求,报送《庆阳市晋职晋升等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上报单位不得更改先进集体、个人申报表格式,对于荣誉、事迹较多的单位和个人,要尽量压缩内容或缩小字号,不得更改表格样式,材料一律用A4规格的纸张正反打印。评选材料及电子文档务于2013年5月2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电子附表请到庆阳教育信息网教育人事栏下载。
四、推荐名额分配
具体推荐名额详见附表。
附件:
1、庆阳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庆阳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申报表
3、庆阳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申报表
4、庆阳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情况简表
5、庆阳市晋职晋升等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2014年4月10日

编辑: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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