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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2017年09月22日 21:35:41 访问量:3571

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庆市教函〔2017〕65号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召开全省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暨2016年下半年认定工作安排会的通知》(甘教资字〔2016〕6号)、《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甘教师函〔2017〕13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顺利进行,我市在今年上半年选取了镇原县开边中学、开边学区和庆阳六中为试点单位,下半年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时间为2017年9月25日至10月21日,全市初审时间为2017年9月25日至11月1日(10月18日至24日系统维护不开放,其余每个工作日的7:00—24:00)。

二、有关要求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关政策、注册程序等参考《庆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通知》(庆市教人〔2017〕17号),请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在2017年11月1日之前将2017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全部完成,并报送相关表格,以便及时上报省厅领取注册贴。市直学校教师注册确认点请选择庆阳市教育局,由学校统一收集资料后报市教育局审核。

2、各县(区)认定机构要严格历史数据信息的更新、变更工作。如需更新或变更,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以纸质文件形式上报市教育局审核,经省教育厅审批后,方可更新、变更有关数据。凡认定或定期注册机构出现过变更或将要变更的,各县区要将变更情况(包括更名、撤销、合并等)及时汇总上报市教育局。

3、各县(区)、学校在实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中,要注意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总结经验,为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提供有益借鉴。

庆阳市教育局

2017年9月21日

编辑: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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