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学校党支部组织职责
书记:负责学校党建工作。
组织委员:
1、分管组织工作。了解和掌握总支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支部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检查和督促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支部、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总支委员会提出表扬、奖励党支部、党员的建议。
3、负责发展工作。对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计划、意见,具体办理有关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统计登记及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等手续。
4、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
宣传委员:
1、了解党内外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
2、负责组织党员学习和按时上党课。
3、根据上级党委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4 、指导本单位的群众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业务主办:
负责党建资料整理归档,主办日常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