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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庆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8年07月15日 09:29:59 访问量:538

庆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8年07月13日 11:00  点击:[62]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增强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职业荣誉感、工作责任感和育人使命感,努力建设一支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的“四有”好老师队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庆阳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奖励办法》,市委、市政府决定在第34个教师节表彰一批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现就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在职教职工;市、县(区)、乡镇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工作者。

二、表彰类型及条件

表彰类型包括全市模范校长、模范教师、模范班主任、师德标兵、先进教育工作者。

评选条件严格按照《庆阳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奖励办法》进行。

三、评选要求

1.评选程序要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层层筛选,组织审定,推荐报告用正式文件上报。

2.各县(区)名额分配要注意不同学段教师分布比例,原则上小学教师(含幼儿园教师)数量应达到下达推荐名额的50%以上,初中教师推荐人选不低于中学的50%,教学一线教师不得少于90%,职业学校、乡镇以下学校应占一定比例。

3.规范程序,严格条件,不搞论资排辈,不搞平衡照顾,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师德表现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保证评选质量。

4.在本单位、本县区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监督。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姓名、简要事迹,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报送材料。①推荐报告(2份);②《庆阳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审批表》(2份);③《庆阳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情况简表》(1份);④《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1份);⑤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业绩材料复印件(1份);⑥公示报告(1份);⑦先进事迹材料(1份);⑧《庆阳市晋职晋升等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1份)。上报材料不得更改表格样式,对于荣誉、事迹较多的人员,要尽量压缩内容或缩小字号,材料一律用A4规格的纸张正反面打印。评选材料及电子文档务于2018年7月2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电子附表请到庆阳教育信息网文件通知栏下载。

四、推荐名额分配

具体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附件:1.庆阳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庆阳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审批表

3.庆阳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情况简表

4.庆阳市晋职晋升等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5.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

庆阳市教育局

2018年7月11日

编辑:蒋仕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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