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文办发〔2016〕39号
庆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的乡村学校
少年宫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调研的通知
各县(区)文明办:
为全面掌握我市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的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实施情况,进一步规范全市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项目管理和项目运转,根据省文明办要求,市文明办决定对全市45所已建成乡村学校少年宫进行整体督查调研。本次督查调研将对2015年由县(区)文明办牵头开展的绩效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并重点对2015年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开展情况和2016年新申报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调研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调研内容
1、2015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的12所乡村学校少年宫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建设和活动开展情况。
2、2016年度新申报的3所乡村学校少年宫场地建设、运行规划和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3、采用抽查的办法复核各县(区)对2011至2014年乡村学校少年宫绩效评价和对2015、2016年建成项目的自查评价情况。
4、各县(区)文明办、财政和教育部门在项目建设中履行职责情况。
相应工作档案资料包括:①装备采购、场地修缮、装备配备、场地建设、配套制度、辅导员队伍、少年宫学员、一校一档的原始档案资料和电子文档;②少年宫活动安排计划、实施方案、活动开展情况及现场图片视频记录;③各县(区)历年(包括2015年对2011至2014年建成项目和2016年对2015年建成项目)的自查工作记录,需同时提供图、文电子文档资料。
三、督查调研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16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具体督查调研时间另行通知)
2.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档案资料审核、实地查看、走访调查等方式。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运行建设。要抓紧2016年有效工作时间,按照中央文明办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和经费保障制度,扎实开展辅导员队伍建设和活动项目建设,在做好项目建设管理的基础上,确保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开展常态化,为项目长期健康良好运行打下坚实的基础。
2、各县(区)文明办要严格按照省文明办《关于开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少年宫项目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要求,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绩效评价体系表》为准,于近期联合财政、教育部门开展本县(区)2015年度、2016年度乡村学校少年宫自查评价,要求评出优劣,划分等级,做好详实的工作总结,迎接国家、省、市年度考评。
附件:《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绩效评价体系表》
庆阳市文明办
2016年10月12日
庆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