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厅直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甘教体〔2015〕23号),提高校园足球普及水平,加快推进校园足球的纵深发展,我厅决定在全省遴选建设一批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以下简称特色学校)和校园足球试点县(区)。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特色学校及试点县(区)遴选,树立一批校园足球教育教学工作先进典型,推动广大中小学全面普及校园足球,不断丰富体育教学活动内容,进一步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推动学校加强体育师资和场地设施建设,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满足学生足球学习的需求。
二、范围和比例
面向各地及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进行遴选,按本地区内中小学总数的6%进行总量控制,遴选推荐特色学校,及若干个试点县(区)。
三、遴选原则
1.统筹兼顾,合理匹配。特色学校遴选要统筹城乡、区域和学校类型,按高中、初中和小学1∶3∶6的基本比例合理匹配,适当向寄宿制学校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倾斜。要有利于区域联赛开展和校园足球的普及。
2.注重衔接,便于升学。遴选特色学校要按照就近入学的要求,充分考虑单校划片、多校划片现状,优先遴选片区内小升初对口直升学校;可向优质高中和具有招收特长生资格的学校倾斜,要有利于学生升学和长期习练足球。
3.立足长远,因地制宜。着眼于中长期发展,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注重引导,鼓励多元化,吸引和鼓励更多的学校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努力争创校园足球特色学校。
4.做好存量,发展增量。全省已建设的357所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直接认定为全省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在建设好存量的基础上,逐步扩大遴选范围,培育种子学校,成熟一批,发展一批。
四、申报条件
1.特色学校:凡符合《全省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试行)》(附件1)条件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均可申报。
2.试点县(区):政府部门高度重视,校园足球发展规划有师资、场地、经费保障,广泛开展联赛,区域内70%以上的中小学能达到特色学校标准的县(区)均可申报。
五、遴选程序
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遴选程序由学校和县(区)自主申报、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省教育厅综合认定三个阶段组成。
1.自主申报。凡达到基本条件的学校,按要求填写申报表(附件2、附件3),并将申报报告及相应支撑材料等(附电子版),经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2.部门推荐。各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全省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要求和试点县(区)基本条件,组织专家组对本地申报学校和县(区)的申报报告及相应支撑材料进行审核,将达到标准要求的学校和县(区)列为遴选对象。在向社会公示的基础上,向省教育厅进行推荐。
3.综合认定。省教育厅在各地推荐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遴选,并结合相关工作进行实地抽查,经面向社会公示后,最终确定特色学校入选和试点县(区)名单,并予以公布。
六、政策支持
1.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享有本地有关部门给予的有关校园足球教学、训练和竞赛、招生、经费和条件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2.省教育厅对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在校园足球教学、训练和竞赛、师资培训、选送学生培训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并将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情况纳入对地方政府教育工作考核内容,纳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3.鼓励各地依据全省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开展本市、州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工作,形成建设梯队。
七、有关要求
1.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依据全省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试行)和试点县(区)基本条件,实事求是撰写申报报告;申报支撑材料要真实可靠,有备案可查。
2.各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统筹协调,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把条件有基础,发展有意愿,开展有特色的学校遴选出来。
3.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的支持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指导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带动校园足球更加广泛的普及和深入发展。
4.请于2017年3月20日前,各市(州)教育局统一将本地区相关申报材料及申报汇总表(盖章)邮寄至西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电子版发至179519****@qq.com,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定东路967路,邮编:730070。
联 系 人:成 功
联系电话:139****1968
附件:1.甘肃省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试行)
2.甘肃省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申报表
3.甘肃省校园足球试点县(区)申报表
4.甘肃省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申报汇总表
5.甘肃省校园足球试点县(区)申报汇总表
甘肃省教育厅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