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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学校名师工作室成员考核细则

2015年06月05日 15:09:22 访问量:2221

 

一、日常工作(20分)

1.计划、总结(10分)

个人要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各5分)

2.听课、指导、交流(10分)

要积极参加工作室的集中研讨活动;(5分)

名师和成员之间实行双向听课、评课活动;(5分)

二、活动展示(20分)

要积极参与工作室举办的主题展示活动;(10分)

要积极承担工作室举行的教学展示;(5分)

要积极承担工作室举行的专题讲座。(5分)。

三、名师在线(20分)

依托泰安市教师教育网,建立网上名师工作室专栏,工作室成员要积极开展在线互动研讨交流。(15分)

工作室成员每月至少上稿1篇。(5分) 

四、教学研究成果(20分)

工作室成员要积极承担、参与本工作室的教育教学研究课题;(7分)

扎实开展课题研究,有课题研究过程性资料和经验总结材料;(7分)

成员定期发表论文;(6分)

任期内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并参加省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奖(另计加分)。

五、加分项(20分)

本年度,工作室成员在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国家、省、市、县级奖励,每项分别加5、3、2、1分。加分不超过20分。 

六、其他成员考核按照《列宁学校教职工考核方案》进行。

编辑: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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