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落实学生体育三个办法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5〕32号)相关要求, 经教育部体卫艺司同意,现将2017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2017年,全国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全面实施《标准》,并开展覆盖本校全体学生的《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
二、测试内容
依据《标准》设置的测试项目及有关要求进行测试,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见“《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修订版)》。
三、数据上报
1.各学校在测试工作结束后将测试数据(含每个测试项目成绩、测试时间、地点、方式和人员等信息),于2017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域名:****)上报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与分析系统”。
2. 全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已开通学生个人数据查询及在线测评服务;数据报送期间,公众号的直播平台还将不定期举行数据上报软件使用、各项目测试方法、在线答疑等活动,具体时间会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通知。行政用户、学校用户及学生均可在文件下方或网站首页扫描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