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州)教育局、有关学校:
为做好2015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工作,省教育厅决定组织3个督导组,于3月10日至13日,赴部分市州和学校进行开学工作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组安排
第一组:检查部分在兰省属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厅直中小学(幼儿园)。
组 长:任全春 省教育厅职成处 处长
冯 骁 省教育厅高教处 干部
李国荣 省教育厅基教二处 干部
第二组:检查甘南州、临夏州
组 长:张启有 省教育厅安全稳定处 处长
梁国仕 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教学评估专家、
兰州市外国语高中原书记、副校长
樊改霞 西北师范大学 副教授
第三组:检查定西市、平凉市
组 长:温攀玺 省政府督政专家、省教育厅基础教育
一处 调研员
陈 华 省政府督学、省职教中心主任
祁 芸 西北民族大学 副教授
二、检查内容和范围
重点检查各地贯彻落实《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2015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甘教基一函〔2015〕7号)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甘教督函〔2015〕6号)的情况。
赴市州检查组重点检查受灾学校、基础薄弱学校、农村偏远学校、农民工子弟学校。督导组在每个市(州)随机抽查2个县区,抽查学校不少于8所,应涵盖高中(含职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等不同学段学校,其中农村学校(含教学点)不少于4所。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不得层层陪同,不得安排宴请,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给学校增加负担。
(二)督查组在听取市(州)、县(市、区)简要汇报后,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的情况下,深入学校明察暗访,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提出改进建议,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反馈。
(三)抽查结束后各组于3月14日前向教育厅提交书面汇报材料。
甘肃省教育厅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