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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 肃 省 教 育 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
甘教督〔2014〕36号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开展县级政府教育工作
督导评估的通知
相关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强化县级人民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决定12月上旬对皋兰县等10个县(区)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评估的对象和依据
1.根据《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开展2014年度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甘教督〔2014〕13号)精神,接受此次督导评估的县是:皋兰县、山丹县、会宁县、渭源县、灵台县、华池县、麦积区、康县、临夏县、玛曲县等10个县。
2.督导评估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127号)和《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甘肃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甘教厅〔2012〕108号)相关要求进行。
二、督导评估日程及分组安排
督导评估于2014年12月3-12日进行,每个县督导评估时间安排2天。到达各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2月3-10日 专家组赴各县开展督导评估;
12月9-10日 第2、3组返回兰州,召开总结会;
12月11-12日 第1、4 组返回兰州,召开总结会;
督导评估组 |
督导评估时间 |
接受督导评估的县 |
第一组 |
12月3-10日 |
皋兰县、会宁县、山丹县 |
第二组 |
12月3-8日 |
麦积区、康县 |
第三组 |
12月3-8日 |
灵台县、华池县 |
第四组 |
12月3-10日 |
渭源县、临夏县、玛曲县 |
三、督导评估程序
1.召开汇报会。参加人员包括政府领导、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发改、教育、财政、人社、土地、建设、规划、公安、税务、交通、食品卫生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所属乡镇(街道)政府主管领导及学校校长、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参加人员规模控制在60人以内。
2.现场随机抽取督导检查学校名单。每县实地督导检查乡镇3-4个、学校8-10所,不超过全县乡镇、学校数的1/3。
3.深入县直相关职能部门核查县级教育工作档案资料。
4.召开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政府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负责人,校长、教师,家长代表4个座谈会,听取对县政府教育工作的意见。每个座谈会参会人员为10-15人,座谈会一般不超过1小时。
5.督导评估组深入乡镇、学校进行实地督导检查。
6.督导评估组集体汇总、分析督导评估情况,形成督导评估意见。
7.召开反馈会议。督导评估组组长向县政府口头反馈督导评估意见。
四、工作要求
1.督导评估坚持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量化考核严格按照《甘肃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做到每项指标赋分有理、扣分有据,扣分项目要注明具体扣分原因。
2.督导评估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铺张浪费。严禁地方挂横幅标语、搞文艺演出、组织师生迎送。要轻车简从,简化接待,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地方正常工作的干扰。督导人员要廉洁自律,不接受宴请,不住高档宾馆,不收受礼品、礼金,不向地方提与工作无关的个人要求。
3.各有关县政府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督导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时上报自评报告。
4.督导评估组成员往返兰州的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督导评估期间的全部费用由省教育厅统一承担。
联系人:雷专平,电话:****
附件:督导评估组成员名单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
附件:
督导评估组成员名单
第一组
组 长:梁祖选 省政府督学
成 员:王明树 省政府督学
闫淳冰 省政府督政专家、陇东学院教授
刘志新 省政府督政专家、陇南市督导室副主任
成永红 陇西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干部(兼联络员,电话:150****8298)
督导评估县:山丹县、皋兰县、会宁县
第二组
组 长:王 洪 省政府督政专家、兰州市督导室主任
成 员:何玉忠 省政府督学
丁玉芳 省政府督政专家、西北民族大学教授
王 宏 省政府督政专家、武威市督导室主任
邵建军 省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中心中学编辑部主任(兼联络员,电话:158****5886)
督导评估县区:麦积区、康县
第三组
组 长:姬维多 省政府督学
成 员:李春敏 省政府督学、定西市教育局调研员
王 纬 省政府督政专家、甘肃民族师院教授
李文英 甘肃省财政学校注册会计师
张士辉 甘肃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兼联络员,电话:136****9234)
督导评估县:灵台县、华池县
第四组
组 长:王晓东 天水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成 员:焦瑶光 省政府督政专家、西北师范大学教授
胡定义 省政府督政专家、白银市督导室县级督学
王东泰 张掖市教育督导室科长
王青基 武威市凉州区督导室主任(兼联络员,电话:189****0115)
督导评估县:渭源县、临夏县、玛曲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