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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4年08月25日 13:15:09 访问量:1564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有关单位:

确保2014年秋季学期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安全,营造和谐的教书育人环境,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就做好秋季学期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地各校要把安全教育作为秋季学生入学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夏末秋初季节交替和秋季安全事故的规律和特点,充分利用开学典礼、集会活动、班队活动等形式上好开学第一课,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有效提高安全管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要重点做好学生返校后的行为规范教育和防溺水、防雷电、防洪、防火、防煤气中毒等专题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对新生和新上岗教师的安全教育,把学校安全常规教育落实到重点活动区域、关键活动时段中,保证学校开学平安有序。要切实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将安全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做到岗位明确,人人有责。

二、强化校园保卫,坚决防止不法分子窜入校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密切与当地综治部门、公安机关协调配合,按照甘肃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甘综治委〔20149号)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甘教明电〔201436号)要求,配齐配强保安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设施到位、技防设施达标,努力构建校园安全防范长效机制确保每一所学校(幼儿园都有人管、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要严格落实门卫制度,严防因保安脱岗或管理疏漏而引发事故。

三、狠抓细节管理,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各地各校要深入分析本地本校秋季易发、多发性事故的规律特点,不放过任何细节,及早部署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秋游、军训、运动会等大型集体活动的组织管理,严防交通、溺水和其他意外伤害事故发生。要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偏远地区学校、寄宿制学校的管理,避免发生食物中毒、火灾、拥挤踩踏等事故。暑假期间实施校舍维修、抗震加固等工程的学校,要进行室内装修污染检测,确保师生健康。

四、加强教育演练,普遍增强师生避险能力。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提高应急能力,确保一旦有事能妥善应对、科学处置。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利用教育部提供的《中小学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等安全教育资源,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把应对自然灾害和防范校园伤害作为重点,在开学后普遍开展一次安全演练活动。全面提升师生应对危机的能力。各高校也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日常演练。同时各级各类学校更要创新安全教育方法,切实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各地各校要对照省教育厅8月5日下发《关于吸取兰州石化“8.4”火灾事故教训 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甘教明电〔201437号)要求,开展一次“回头看”,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对学校宿舍、食堂、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教室、图书馆、会议室、电教室、体育器材、用水、用电、用气、冬季取暖设施设备、食品、校车、消防以及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再进行一次梳理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消除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防止各类意外事故发生。要加强与师生的交流和沟通,及时排查和掌握不稳定、不安定、不安全的问题和矛盾,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要进一步完善校领导带班值班制、中层干部值班责任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及时、稳妥地处置。

各地要将通知内容迅速传达到本辖区每一所学校和幼儿园。

甘肃省教育厅

2014年8月22

编辑: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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