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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教育局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童谣征集活动的安排意见

2015年06月06日 12:30:22 访问量:1532

 

 各学区、初中、县直各学校(园):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决定在全县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童谣征集传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标准    

    征集符合以下四方面主题的优秀童谣:    

    1.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倡导“24个字”创作的童谣作品。    

    2.描绘“中国梦”,倡导爱国、爱党、爱家、爱劳动,倡导勤俭节约,诚实守信,遵德守礼,孝老爱亲等良好风尚的童谣作品。    

    3.童谣可以是最近组织创作的,也可以是近年来创作并在本地广为传诵的原创作品。    

    4.作品要富有时代气息,贴近未成年人生活,简洁明快,朗朗上口,有一定的格律和韵脚。    

    二、参加范围    

    1.全县中小学校师生要积极参加,要求柔远初中、华池二中、列宁学校、怀安学区四单位每单位报送5首原创童谣(均为未成年组),并纳入考核乡村学校少年宫开展活动的内容;其余每乡校各报一篇成人组童谣和一篇未成年组童谣。    

    2.鼓励离退休老干部、学生家长、教育系统从业人员、儿童文学作家及各行各业童谣创作爱好者积极参与。    

    三、活动步骤    

1.征集优秀童谣。(521710),根据作者年龄,作品分成人组和未成年人组进行征集,面向本县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童谣征集,鼓励广大教师、家长和儿童文学作家特别是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创作,原创的作品派专人于710前报送到督导室巨山峰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乡校并填报《童谣征集推荐表》。 

2.专家评选。(710715),组织专家评选50首向市上报送,对组织工作出色的学校,颁发活动组织奖。

   四、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把征集传唱优秀童谣,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办好事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努力提供未成年人喜爱的优秀作品。    

    2.严格把关。要按照要求广泛开展此项活动;要督促各个环节任务落实;要严格审核童谣作品,严禁抄袭。获奖优秀童谣的版权、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3. 营造氛围。要以童谣征集活动为契机,扎实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突出立德树人内涵,引导未成年人广泛传唱童谣;营造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在平凡小事、点滴细节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    

 

                      华池县教育局

                                    201564

 

编辑: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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