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初中、县直各学校(园):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决定在全县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童谣征集传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标准
征集符合以下四方面主题的优秀童谣:
1.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倡导“24个字”创作的童谣作品。
2.描绘“中国梦”,倡导爱国、爱党、爱家、爱劳动,倡导勤俭节约,诚实守信,遵德守礼,孝老爱亲等良好风尚的童谣作品。
3.童谣可以是最近组织创作的,也可以是近年来创作并在本地广为传诵的原创作品。
4.作品要富有时代气息,贴近未成年人生活,简洁明快,朗朗上口,有一定的格律和韵脚。
二、参加范围
1.全县中小学校师生要积极参加,要求柔远初中、华池二中、列宁学校、怀安学区四单位每单位报送5首原创童谣(均为未成年组),并纳入考核乡村学校少年宫开展活动的内容;其余每乡校各报一篇成人组童谣和一篇未成年组童谣。
2.鼓励离退休老干部、学生家长、教育系统从业人员、儿童文学作家及各行各业童谣创作爱好者积极参与。
三、活动步骤
1.征集优秀童谣。(5月21日—7月10日),根据作者年龄,作品分成人组和未成年人组进行征集,面向本县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童谣征集,鼓励广大教师、家长和儿童文学作家特别是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创作,原创的作品派专人于7月10前报送到督导室巨山峰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乡校并填报《童谣征集推荐表》。
2.专家评选。(7月10日—7月15日),组织专家评选50首向市上报送,对组织工作出色的学校,颁发活动组织奖。
四、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把征集传唱优秀童谣,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办好事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努力提供未成年人喜爱的优秀作品。
2.严格把关。要按照要求广泛开展此项活动;要督促各个环节任务落实;要严格审核童谣作品,严禁抄袭。获奖优秀童谣的版权、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3. 营造氛围。要以童谣征集活动为契机,扎实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突出立德树人内涵,引导未成年人广泛传唱童谣;营造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在平凡小事、点滴细节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
华池县教育局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