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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教育系统2014年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4年02月22日 13:20:34 来源:甘肃省教育厅网站 访问量:753

甘教审〔20142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教育系统2014

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厅直各单位:

现将《甘肃省教育系统2014年审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2014218

甘肃省教育系统2014年审计工作要点

2014年全省教育审计工作基本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保驾护航,努力使教育内部审计更好地为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服务,为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服务,为提高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服务。大力加强审计机构与队伍建设,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不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扎实开展各种形式的监督服务工作,不断推进教育审计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教育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创新机制,加强领导,推动教育审计深入发展

1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开创教育审计工作新局面。全省教育系统内审工作者要认真学习袁贵仁部长在201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将讲话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各级教育内审机构要紧紧围绕促进教育现代化这个中心,推进审计服务和审计监督现代化,强化以风险导向为依托的内部管理,完善资金监管体系,形成以教育经费内部控制制度和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目标的事先、事中、事后全程审计监督的局面,充分发挥教育审计功能,保障教育事业健康运行。

2.健全领导机制,营造和谐的审计环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领导要充分认识教育审计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教育部第17号令,健全主要行政负责人直接领导下的审计工作领导机制,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0978号)文件要求保障内部审计所必须的业务经费和培训经费。各级教育内审机构按照“一审二帮三促进”的方针,通过积极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和提供帮助,寻求被审计单位的主动配合,增进彼此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共同发展,营造和谐的审计环境。

3加强审计整改,提高审计效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督促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将整改情况纳入部门、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坚决纠正审计发现的各类财务违规问题,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对重大财务违规违纪问题的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促进审计发现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4.完善审计制度,规范审计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积极贯彻落实《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17号令)、《甘肃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及其他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教育事业发展与改革的需要,制定、修订符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要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审计,既要坚持原则,敢于揭露问题,又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妥当,坚持依法审计,促进教育内部审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高资金管理水平与使用效益

5加强预算执行与财务决算审计。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属高等学校建立预算执行和财务决算内部审计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甘教厅[2008]57号)的要求,各级教育内审机构应加强预算与决算的审计力度。通过预算审计促进预算管理,使预算的编制更加科学,细化量化具体指标内容,严格执行,充分发挥预算的控制作用。在决算审计中,重点审计年末财务状况、年度收支结果和事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并对决算编制管理、年度决算报表列示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审查评价。

6坚持实施财务收支审计。各级教育内审机构应把财务收支审计的重点放在事业费开支、各类收费管理以及津补贴发放上,认真查找财务管理漏洞、制度缺失、财务信息失真、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等问题,帮助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增强财务法规意识,有效的提高被审计单位的风险防范能力。各高校内审机构应加强对后勤集团和校办产业的审计,严把收入和成本关,监控资金流向,堵塞管理和制度漏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7.加强建设工程、修缮工程及物资采购审计。各级教育内审机构应积极参加招标资格预审、招标评标、合同会签、监理例会等工作,审计工作覆盖资金使用计划会签、工程进度款审核、变更签证确认、工程量抽查、隐蔽工程验收、工程预算审计、完工项目决算审计、基建财务账目审计等各个关键环节,形成全过程、全方位、经常性的审计监督制约机制,避免事后审计不能提前预防的不足,规范建设过程管理,提高投资效益,节约建设资金。同时,要做好对大宗物资设备采购事项的审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保证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8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教财【20112号)文件精神,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逐步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要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相关要求,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罚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要建立教育内部审计管理和审计质量控制制度,认真执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和教育内部审计规范,保证审计工作质量,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9积极开展科研经费审计。各高校要贯彻落实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管理工作的意见》(甘教技【201314号)文件精神,将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并且一律接受审计,不审计课题不予验收,强化科研项目负责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所承担的法律责任,重点审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学性、科研合同的合法性以及科研成果归属,重大、重点科研项目要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

三、提高人员素质,不断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

10. 加强审计机构和队伍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按照教育部17号令和《甘肃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要求,充分认识加强教育内部审计机构和队伍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设置相对独立的内审机构,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配备与本部门、本单位审计工作需要相适应的审计人员,保障开展审计业务必需的经费。

11加强后续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领导要重视审计人员后续教育,为审计人员提供经费和时间进行专业培训,鼓励审计人员参加相关专业资格考试。审计人员要坚持更新知识,钻研业务,在工作实践中培养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依法审计、廉洁自律的职业道德和情操,努力成为适应形势发展、工作需要的合格审计人员和业务专家。省教育厅将加大开展审计法规、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力度,拟在兰州等地邀请资深专家举办培训班,培养审计人员良好的品格修养和道德素质,加强以实战为重点的能力建设,提高审计技能、方法和综合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审计队伍,形成富有战斗力的教育审计群体。

编辑: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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