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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庆阳市2017年暑假普通话培训测试班的通知

2017年07月11日 23:23:33 访问量:1062

各县(区)语委办、教育局,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甘肃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进一步提高我市普通话推广普及和应用水平,市语委办将举办第三十五期普通话培训测试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参训人员务必于2017年7月22日18:00时前登录网站****,7月23日到庆阳七中科技楼五楼缴费并领取准考证,24日至28日参加培训,29日至31日测试。

二、测试对象

凡未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及证书不达标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大、中专院校及中等职业中学学生,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均应参加培训和测试。有测试需求的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培训测试。

三、收费标准

按甘价费〔2009〕9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庆阳市在籍学生每人须交报名费、测试费共计35元,其他人员每人交费共计110元。

四、成绩公布及证书发放

考生可于参加测试三个月后到“庆阳市教育信息网”自行查询测试成绩。证书一般在考生报考时填写的“工作属地”所在县(区)教育局领取,市直各部门考生在市教育局语管科领取证书。

五、几点要求

1.市上已在《庆阳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培训通知,各县(区)语委办、教育局和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通过文件、会议、公告栏、宣传栏、网络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及时通知参训人员(特别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按时参加培训、测试,逾期不予受理。

2.在校学生交费时必须由学校统一出具证明或学生本人携带学生证。

3.参训人员要按时到场参加信息采集及培训,凡未按时到场进行信息采集和无辜不参加培训者不予测试。

4.庆阳七中要做好测试场地、测试设备等相关准备工作,为参训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考试环境,确保培训测试工作顺利进行,测试时间可根据报名人数适当延长。

                                               庆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

编辑: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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